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佶誠工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5838695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4/10
罰鍰金額
NT$11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4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5-08號),經本局於114年2月1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測值165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08/02
罰鍰金額
NT$175,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依據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12年6月13日執行污染源督察作業結果如下: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東平路715巷14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5-08號),經環保署於112年6月13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10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06/02
罰鍰金額
NT$11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9/05
罰鍰金額
NT$175,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4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共同申請處理,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5-07號),經本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共同處理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pH 測值:9.2(限值:6.0-9.0)、硝酸鹽氮測值:142.0 mg/L(限值:50mg/L)、懸浮固體測值:45.6 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前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中市環水字第1080098969號函已開立「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裁處書(30-108-070033)在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58條裁處貴公司。貴公司之共同申請處理「創鑫陽極企業有限公司」已於108年7月12日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並於108年8月12日提送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含pH 值、硝酸鹽氮、懸浮固體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經本局108年8月13日複查結果,認定完成改善,爰不另命貴公司限期改善。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9/09
罰鍰金額
NT$10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4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5-07號),經本局於109年3月30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硝酸鹽氮量測值:69.7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09年8月28日提送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硝酸鹽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等文件報請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