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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泰車業行

統一編號:06920784

共 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1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及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本局113年9月13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3385777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3年10月09日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7/08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113年度2月29日、3月22日及4月22日未開門營業且未於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登記暫停執行檢驗業務,違反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累積違規數已逾3次。113年度2月29日、3月22日及4月22日未開門營業且未於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登記暫停執行檢驗業務,違反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累積違規數已達3次。113年度2月29日、3月22日及4月22日未開門營業且未於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登記暫停執行檢驗業務,違反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累積違規數已達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