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志企業行
統一編號:08851475
共 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台端(即廣志企業行)105年12月13日廣字第1051213號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展延,依所附之商業登記抄本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機構地址已於102年8月23日變更;機構負責人地址已於105年6月8日變更。依規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記載事項中之機構地址、負責人住址變更時,應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惟台端(即廣志企業行)遲至106年2月8日檢送第一次修訂本始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