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9461025
共 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1,2-二氯乙烯」核可文件(證號:077-03-J0017),含量55至60%W/W,有效期間至112年10月18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林口廠(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68號)稽查,查貴公司製程區化學品貯存場所一鐵箱內貯有商品名「141-R清潔劑」(含1,2-二氯乙烯含量:55至60%W/W),結餘量含瓶重為3.494公斤(原結餘量為5加侖),該商品係為107年4月24日向上游供應商「希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入,惟現場結餘量與運作紀錄不符;貴公司未能於11月10日(假日順延至12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7年10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8/10/08
- 罰鍰金額
- NT$2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法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告發處份。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2)車行路徑(3)裸露地表(4)工地出入口,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