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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順清潔社

統一編號:20337559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6/18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716-RE、自用大貨車)於114年1月17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2/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R3-917、自用大貨車)於113年7月11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3/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12年2月7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臺端所有通順清潔社111年12月之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3桃廢清字第0699-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臺端108年7月16日通順清字第108071601號函附申請文件,臺端於106年11月18日完成負責人住址變更,未於變更後30日內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