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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和金香店

統一編號:21620218

共 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3/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1月16日14時25分至本市鳥松區大昌路17巷32-1號稽查時,發現貴店(代表人:王○○)係從事香品製造加工業務,稽查時正營業中且現場正進行製香加工作業,惟未裝設惡臭或有毒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致周界外有明顯製香惡臭異味之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