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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統一編號:22101256

共 1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2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6/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原案係貴公司於111年4月29日以華科(高)字第111042號函向本局提報專責人員「邱OO」離職一案並啟動代理機制(由「陳OO」代理職務,代理期間:111年5月10日至111年8月9日)。上述申請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貴公司應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即111年7月25日),惟貴公司遲至112年4月20日始於「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向本局提出專責人員變更申請,已違反前述管理辦法規定事項。由系統預帶,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2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產出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E-0217),其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6/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固定污染源電阻製造程序(M01)107年度原料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使用量840公斤/年(許可核定量為600公斤/年),逾許可核定4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0/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固定污染源電阻製造程序(M02)105年度原料陶瓷-基板使用量1,937.23公斤/年(許可核定量為1,350公斤/年),逾許可核定4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固定污染源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M01)104年度原料銀膏使用量1,847公斤/年(許可核定1,176公斤/年)、黏結劑使用量1,700公斤/年(許可核定546公斤/年),分別已逾許可核定值之57.1%、211.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7/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7/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7/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8/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11/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7/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3/0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