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661399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6/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缺失點數10點]、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10點]、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點數10點]、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缺失點數4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34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6)(工程名稱:臺北市信義區雅祥段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3雜字第0002號)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12日9時50分前往貴公司所屬於新竹縣湖口鄉竹九段510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111)府建字第00543號稽查,該案屬第一級營建工程範圍,現場稽查發現已施工,且經查貴公司所屬該營建工地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縣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3/11/30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建案:源邸)置放於公共設施(人行道)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3/08/0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售屋廣告)綑綁於公共設施(號誌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9/3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置放於戶外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源邸)看板綑綁於公共設施(標誌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源邸)看板綑綁於公共設施(燈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源邸)看板綑綁於公共設施(燈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02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東亞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屬「102莊建字第312號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空氣污染管制編號:F103F61017-1),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H601新建工程社區於107年3月2日方提送105年度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一年度資料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7/09/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4款,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逾106年2月2日申報前1年1月至12月之檢測申報(因遇例假日,順延至106年2月2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6/04/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4/09/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