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泰砂石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973013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5/01/08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外埔廠稽查,現場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4款規定,缺失如下:(一)堆置區採自動灑水,惟未涵蓋X001全區,違反管理辦法第4條,記缺失4點。(二)廠內車行路徑舖設粗級配,惟舖設厚度不足,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記缺失4點。(三)設有自動洗車設備,惟噴水口部分阻塞及告示牌標示不清,未符合附表二規範,出入口有路面色差,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第4款規定,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5/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臺中市外埔區廍子里從事土石加工作業,貴公司已取得本局核發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本局於111年3月16日稽查發現廢水處理單元逕設置兩座貯槽,另於終沉池發現有許可內容未登載管線及馬達,未依貯留許可文件登記內容事項運作,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酸洗),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將製程產生之廢水貯留並循環使用,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屬外埔廠於本市外埔區廍子里廍子路110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735-02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8年6月25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