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慶石材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353526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歸仁廠屬其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164.8CMD,應設置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且應同時設置一名以上之代理人,本局113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歸仁廠廢水專責代理人蘇○○於106年5月3日離職後,未再設置一名以上之代理人。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歸仁廠屬其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廢水最大核准量164.8CMD,應設置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本局113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歸仁廠專責人員王水德113年1月16日離職後貴公司未設置同一級別專責人員。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6/12/02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歸仁廠)從事其他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0月12日派員前往稽查時,於貴公司(歸仁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其檢驗結果未符合其他工業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57mg/L,標準值30mg/L)。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6/08/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