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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冠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203151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K-****)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2/05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23日派員複查,複查時現場仍有貯存廢棄物情形,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仍未核准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缺失。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9/2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13年1月23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嘉富路101號稽查,查貴公司於該址貯存廢塑膠(R-0201),惟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規定告發,限期於113年2月23日前完成改善,並經本局核准展延至113年4月21日;嗣後本局於113年4月29日派員複查,複查時現場仍有貯存廢棄物情形,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仍未核准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規定執行按次處罰,並再次限期於113年7月22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再於113年7月23日派員複查,複查時現場仍有貯存廢棄物情形,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仍未核准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仍未完成改善缺失。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6/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4月29日派員複查,複查時現場仍有貯存廢棄物情形,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仍未核准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未完成改善缺失。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03/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13年1月23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嘉富路101號稽查,查貴公司於該址貯存廢塑膠(R-0201),惟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