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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日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628170

共 1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4 筆)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5/05/2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行徑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具有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5/05/0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行徑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具有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5/03/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行徑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具有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1/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善化區北小新段207、219等12筆地號建案進行台電外包管路作業,惟現場作業結束後未妥善清理,導致工程車輛進出夾帶砂土、泥濘散落於路面上,造成污染道路情事。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4/11/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4/09/1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4/04/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2/01/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9月22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集集派出所員警於本縣集集鎮中集路(139縣道61K附近)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110年9月22日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集集派出所員警於本縣集集鎮中集路(139縣道61K附近)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駕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0/10/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承包之「109年全工區配電管路工程」稽查,經查該工程刨除作業中明顯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3/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3月12日0時4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肚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局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0/2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龍井區南寮里南寮巷中沙路(自強新城)等汰換管線工程,案經本局於108年8月30日派員前往臺中市龍井區南崗路附近稽查,查獲貴公司因載運上述工程產出之土石方等至臺中市龍井區南寮段***地號土地暫置,未做好相關污染防制措施致夾帶泥沙污染道路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彰化市向陽街165巷30號1樓主要從事道路管線埋設施工等工程,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21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查貴公司承租本縣秀水鄉西興段457地號土地,堆置工程產生之50加侖廢鐵桶、工程瀝青刨除料廢瀝青等事業廢棄物,其貯存設施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措施,案經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現場查證屬實。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04/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承租本縣秀水鄉西興段457地號土地,從事道路管線埋設施工等工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21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堆置工程產生50加侖廢鐵桶、工程瀝青刨除料廢瀝青等事業廢棄物及施工工程鋼板等相關機具,查使用挖土機將鋼板搬運上工程車,因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散布於空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