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侑甡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877825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2/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3年6月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北區中隊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塑膠(R-0201)及廢人造纖維(R-0801)(分別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再行裁切、聚合後販售,惟貴公司未具備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資格,逕自從事廢塑膠及人造纖維再利用行為。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2/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露天貯存廢人造纖維等廢棄物,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5/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收購人造纖維製造業在製程產生之廢人造纖維(R-0801)等廢棄物,經由粉碎加工製成人造纖維原料,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附表)之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核通過。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有2座粉碎機進行廢人造纖維粉碎作業,並產出人造纖維原料等產品,係屬廢人造纖維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營運。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0/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收受之人造纖維,逕自轉售於領航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係屬廢人造纖維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具備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身份)即逕行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