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濱企業社
統一編號:26157245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2月5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造橋分駐所,查獲司機范裕祥駕駛鴻濱企業社權屬車輛(車號: 839-VK)載運剩餘土石方,行駛於本縣造橋鄉台1線19號前道路,稽查時依司機所提具購土證明,經至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勇城重機工程有限公司非政府機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上述文件視同無效之產生源證明文件。
- 裁罰機關
- 新竹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車輛未隨車持有載運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4/12/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車輛於113年**月**日由古○○自新竹市地下室工程,載運剩餘土石方駛入本縣峨眉鄉水流東段205地號傾倒時,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1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8月7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查獲夏濬和駕駛臺端所屬車輛(車號:839-VK)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南庄鄉獅山村北灣39之2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3/06/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查獲司機范文雄駕駛貴社權屬車輛(車號:839-VK)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罰機關
- 新竹市
- 處分日期
- 2014/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