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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濱企業社

統一編號:26157245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5/04/0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2月5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造橋分駐所,查獲司機范裕祥駕駛鴻濱企業社權屬車輛(車號: 839-VK)載運剩餘土石方,行駛於本縣造橋鄉台1線19號前道路,稽查時依司機所提具購土證明,經至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勇城重機工程有限公司非政府機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上述文件視同無效之產生源證明文件。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車輛未隨車持有載運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4/12/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車輛於113年**月**日由古○○自新竹市地下室工程,載運剩餘土石方駛入本縣峨眉鄉水流東段205地號傾倒時,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2/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8月7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查獲夏濬和駕駛臺端所屬車輛(車號:839-VK)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南庄鄉獅山村北灣39之2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06/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查獲司機范文雄駕駛貴社權屬車輛(車號:839-VK)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4/08/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