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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陽工程行

統一編號:26624516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5/08
罰鍰金額
NT$1,64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9年6月10日配合改制前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搜索票,會同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督察大隊至臺端所營之宏陽工程行稽查,發現臺端並未遵循桃園市政府依水污染防治法所為之停工處分,指示不知情之怪手司機劉水池進行洗選砂作業,並將洗選砂石過程中所產生之廢木屑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以及廢水處理程序中產出之無機性污泥,自沉澱池撈起或開挖溝渠,沖至場外溝渠棄置及棄置在觀音區忠孝段189等10筆地號土地上,一行為同時觸犯數罪,全案業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依情節較重之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2款非法貯存、清理廢棄物致污染環境罪論處,並以111年度訴字第261號刑事判決處臺端有期徒刑1年4月並宣告緩刑5年定讞。綜上所述,臺端將事業活動產生之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棄置回填於觀音區忠孝段189等10筆地號土地(農地),並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4/15
罰鍰金額
NT$319,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洗選砂機作業中,場內設置有廢水處理設施(2座污泥沉澱池、1座清水貯留池),會同現場人員至場內勘查,發現洗選機產出之廢水直接排放至地面續流至場外溝渠,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至場外溝渠(該水路續流至外海);另於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pH值:10.8、化學需氧量:567mg/L、懸浮固體:87.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土石加工業,pH值:6-9、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50mg/L)。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3/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水。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砂石場每日廢棄物(污泥及木屑混合物)產量一噸以上,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3/04/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