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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益交通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4271558

共 1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5 筆)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5/05/0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HB)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3/2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B-659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2/2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F-666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899-X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12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KLE-7789)於113年3月16日於16時40分有清運營建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禁水性易燃廢棄物等事業廢棄物至本市岡山區華崗路5號對面農地(位址:嘉華段185、312等地號)非法傾倒、處理(棄置),查上述土地屬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非屬依法核准之廢棄物處理(掩埋)場或可兼收容處理營建混合物之土資場等再利用機構,爰貴公司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略以):「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899-X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6/2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B-659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3/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E-778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3/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379-ZV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3/0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F-666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1/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343-HB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9/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343-HB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3%,超過排放標準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2月23日派員會同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發現貴公司所有800-X8曳引車(由鄭○○駕駛),載運全泉開發實業有限公司楠梓區援中段住宅新建工程所產生之營建混合物傾倒於本市仁武區仁義段962、966-969、972-978等地號,查其車上攜帶之剩餘土石方運送處理證明文件,雖記載內容物為R-0503,惟未標明日期、車號、數量等與規定之隨車證明文件格式、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7/1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