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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豪實業社

統一編號:36462498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龜山區忠義路一段395之1號從事資源回收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據臺端表示於113年11月7日下午約14時,因搬運塑膠容器不慎,造成容器破裂部分柴油流入承受水體,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光華坑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113年11月13日前完成改善。改善期限屆滿,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查視受污染區域(人行道下方水溝及光華坑溪)仍有油花,臺端屆期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2/2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龜山區忠義路一段395之1號從事資源回收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據臺端表示於113年11月7日下午約14時,因搬運塑膠容器不慎,造成容器破裂部分柴油流入承受水體,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光華坑溪)。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10/05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臺端(即盈豪實業社)於本市龜山區忠義路一段600-2號(龜山區舊路坑一段696地號)經營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回收貯存場,案經本局於111年6月22日派員稽查,現場貯存場所土地面積規模已超過1,000平方公尺,惟臺端(即盈豪實業社)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3/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稽查,查臺端從事資源回收業,現場貯存廢紙、廢鐵、廢鋁及廢塑膠等資收物,其貯存作業土地面積經測量約​1,658平方公尺(已逾​1,000平方公尺),係屬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第2款所規定之應向主管機關登記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惟臺端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並申報其回收、處理量及相關作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