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融工程行
統一編號:40728436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以110年7月6日環稽字第1100071407號函檢送110年7月1日環土廢裁字第110072738號裁處書,限期福融工程行於110年9月15日前清除案址事業廢棄物,本次複查發現入口處上鎖無法進入,場內雜草叢生,無機具進入清理痕跡,且本局迄今未收到福融工程行清除廢棄物之證明文件,故認定期限屆滿仍未改善完成,將第2次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21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以110年7月6日環稽字第1100071528號函檢送110年7月1日環土廢裁字第110072739號裁處書,限期福融工程行於110年9月15日前清除案址事業廢棄物,本次複查發現入口處上鎖無法進入,場內雜草叢生,無機具進入清理痕跡,且本局迄今未收到福融工程行清除廢棄物之證明文件,故認定期限屆滿仍未改善完成,將第2次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7/01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一、本局於109年3月3日至本市南區萬年路488號旁巷子底近86快速道路空地(興農段342地號)稽查,發現福融工程行雖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於案址貯存土塊、木板、塑膠製品、電線及海綿等營建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規定,以110年2月1日環稽廢裁字第110020402號裁處書裁處新臺幣7萬2,000元罰鍰,並限期至110年3月17日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二、本局於110年5月3日派員至前述土地複查結果,現場營建廢棄物仍未清理,認定福融工程行(負責人李秀珊)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規定,處新臺幣14萬4,000元罰鍰,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7/01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本局於109年3月3日至本市南區萬年路488號旁巷子底近86快速道路空地(興農段342地號)稽查,發現案址貯存土塊、木板、塑膠製品、電線及海綿等營建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環境髒亂及污染地面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以110年2月1日環稽廢裁字第110020403號裁處書裁處新臺幣7萬2,000元罰鍰,並限期至110年3月17日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二、本局於110年5月3日派員至前述土地複查結果,現場營建廢棄物仍未清理,認定福融工程行(負責人李秀珊)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處新臺幣14萬4,000元罰鍰,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4/19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17日派員查證,經查109年5月30日於本市南區興農段342地號,發現貴工程行受託清除運載廢石材等營建廢棄物於上址貯存,該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環境髒亂及污染地面情事。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2/01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工程行雖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於本市南區興農段342地號貯存土塊、木板、塑膠製品、電線及海綿等營建廢棄物。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2/01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工程行於本市南區興農段342地號貯存土塊、木板、塑膠製品、電線及海綿等營建廢棄物,該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環境髒亂及污染地面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