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企業社
統一編號:43918065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07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車號:KEJ-****)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1/07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J-****)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6/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山頂企業社)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06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經濟部公示資料,臺端(即山頂企業社)負責人已於112年12月27日變更,惟臺端(即山頂企業社)遲於113年3月19日至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未於負責人變更後30日內提出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5/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