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廠商資料
  3. 丁山砂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丁山砂場

統一編號:45571068

共 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9 筆)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06/1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砂石洗選作業,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一所列會產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之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之適用對象,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2月26日執行督察時,發現貴場現場露天裸露堆置有2堆各約500立方公尺及1,000立方公尺之級配料,惟查所堆置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未依規定設置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堆置區四周未以防塵網或阻牆圍封、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設置自動灑水設施或噴灑化學藥劑等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及所管理裸露區域及道路未設置或採行植生綠化、覆蓋稻草蓆或碎木、舖設混凝土或瀝青混凝土、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舖設級配或粒料,並保持濕潤、噴灑化學穩定劑、灑水並保持濕潤等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設施,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查核紀錄表缺失點數總計30點。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0/11/2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洗選砂作業,現場操作中,設有廢水沉澱池等設施,未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逕行運作。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5/04/2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5/03/27
罰鍰金額
NT$2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5/01/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5/01/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5/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3/08/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3/08/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