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207281
共 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 筆)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17/09/29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1.環保署督查時,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中,有廢水處理設施之油脂分離槽,該油脂過濾設施未記錄清理維護時間及方法供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規定。 2.督查時,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林○○在現場,經其代理人杜○○說○○每月僅到該事業3至4次,每次40至50分鐘,且經聯絡後表示○○請假不方便過來,查排放水已依規定設置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惟其委託代操作公司設置之專責人○○,未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工作時間內常駐於該公司,且該公司並未○○之請假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15、16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南投縣
- 處分日期
- 2017/09/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查該事業其水污染排放許可證之設計每日廢污水量,達到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規定,然該事業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查該事業(向日葵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未備有專責人員之請假紀錄。查專責人員未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略以,於勞動基準法所訂工作時間內常駐於事業,上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及第16條規定。3.查該觀光旅館廢水處理設施設置之油脂截流設施處理單元,針對油脂毛髮過濾設施及懸浮固體過濾設施,未紀錄清理維護時間及方法供查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