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見來成環保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626025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廠內從事廢塑膠粉碎作業為廢塑膠再利用行為係屬公告須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業者未取得審查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粉碎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廠內從事廢塑膠粉碎作業為廢塑膠再利用行為係屬公告須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業者未取得審查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卻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粉碎,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9/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和美鎮大霞段579地號從事廢塑膠之再利用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25日現場查證屬實。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8/12/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和美鎮大霞段579地號設廠,廠內從事廢塑膠袋回收再利用作業,惟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逕自收受事業廢棄物(廢塑膠袋)進行再利用作業,案經本局於107年9月28日派員查證屬實。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7/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廠於本縣和美鎮大霞里太平路711巷270號對面農地(即大霞段579地號)從事收受廢塑膠(R-0201)進行分選、破碎、壓出造粒(塑膠粒)等再利用作業;惟貴公司工廠為未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工廠,不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十、廢塑膠之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即未具備再利用機構之資格)。案經本局於106年1月19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將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