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蘇晶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781031
共 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10/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二、本局於109年8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M01)領有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科環空操證字第BC076-01號),依據貴公司提供之108年原物料報表,原料濺鍍用靶材-銅年使用量為90.865公噸(許可核定75公噸/年)、銦年使用量為3.558公噸(許可核定2.6公噸/年)及濺鍍用靶材-銅年產量為92.474公噸(許可核定75公噸/年),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一致且超過10%容許差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1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7月17日派員督察,其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C-0110),以太空包盛裝,惟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貯存場所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4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