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信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0253420
共 11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1 - 100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25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25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26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31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15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15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16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16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16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17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17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17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18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18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18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19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19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19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22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8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8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9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9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9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9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10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10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11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11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11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12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12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12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15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28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28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1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1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1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2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2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2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3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3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3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4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4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4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5月5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5月8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20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20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21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21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24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24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24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24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25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25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25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25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26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26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27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27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27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27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28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28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13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13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14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14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14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14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17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17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17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17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18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18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18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18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19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19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於106年4月19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19日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6年4月20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20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貴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3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3月30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3月31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貴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3月31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4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5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貴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4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5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6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貴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6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4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7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貴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4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9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4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10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貴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4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10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4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11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貴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4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11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4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12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貴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4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4月12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4月13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該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該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3月24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3月27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該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該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3月27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3月28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該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該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3月28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3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3月29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該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該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3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仍未將上述缺失改善,而按次處罰,並限期於106年3月29日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06年3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執行按次處罰計1次,並限期106年3月30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執行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售予勝朢營造有限公司之人工粒料於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土地現場為堆置之情事,明顯未依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本局裁處新臺幣6,000並限期於106年3月20日完成改善。該公司於106年3月13日提出展延申請,本局於106年3月23日(環事字第1060023497號函)通知該公司不同意所請,並於發文次日起執行按次處罰。經本局於106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之人工粒料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6/1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6/08/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12/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12/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11/2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11/2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15/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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