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錩金屬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2787920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5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商工登記公示資料結果,貴公司登記地址已於111年12月28日變更至桃園市龜山區樂善二路215號21樓,惟貴公司未依上開規定期限內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本局前於112年6月12日以桃環事字第1120050583號函裁處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6月30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經查貴公司迄今仍未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貴公司未於期限內(112年6月30日)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本次執行112年7月11日按次處罰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6/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5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商工登記公示資料結果,貴公司登記地址已於111年12月28日變更至桃園市龜山區樂善二路215號21樓,惟貴公司未依上開規定期限內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02/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至本市龜山區舊路坑二段407-4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貯存廢木材混合物(D-0799),惟貴公司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土地(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5/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09年4月30日派員現場勘查,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擅自收受事業廢棄物(廢鐵、廢塑膠、廢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08/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三辦理。案經本局108年6月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8年6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8年6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