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鴻木器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3451711
共 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4/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107年3月22日稽查貴公司發現:現場設置一廢棄物焚化爐,爐內有殘餘之塑膠、木材、木屑及灰燼等,並有燃燒煙氣排出。貴公司焚化爐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八批第二類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同一公私場所,所有廢棄物焚化爐總設計或實際處理量為四百公斤/小時以下者。」,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前即逕行設置及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