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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184501

共 1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2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3/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2月15日9時30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所有車輛駕駛人載運剩餘土石方至該地號,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3/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2月15日9時30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所有車輛駕駛人載運剩餘土石方至該地號,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2/2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1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148號),清運車輛KEL-0585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KEL-0585於113年12月16日上午11時25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國3-苗栗縣苑裡交流道北上出口」,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車輛HAB-0681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AB-0681於113年4月30日上午8時50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大城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4條,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
違規情節
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系統,臺端於106年9月13日起設置為廢棄物清除機構沅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沅展公司)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惟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系統臺端自106年10月24日至112年9月26日未投保於沅展公司,且106年10月24日起有加保於壬癸企業有限公司之情事,另沅展公司未能檢附相關勞保、健保、薪資所得及上班打卡等可證明臺端專任並常駐於沅展公司之客觀事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4條暨「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07/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社苓派出所於苑裡鎮苗140線往三義方向距離山水米150公尺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L-0585(司機: 蔡致寅)載運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已傾卸完畢),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11/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10年10月18日11時15分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於該地號土地堆置土方面積大於100平方公尺,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列管對象,現場未設置或採行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之防制設施之一及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裸露區域之百分之八十,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記14點缺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5/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10年4月9日10時整派員抵達貴公司設立之廠區稽查,經查該廠區之貯存地點堆置雜草等廢棄物產生之少量污泥水未有效收集或防止致前述廢棄物之污泥水污染溝渠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7/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沅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EE-6553車輛於109年6月11日14時10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2/1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08/25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03/18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