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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長榮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413482

共 1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0 筆)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4/29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塑膠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2月3日10時25分許督同環保署認可之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保署許可字號:第054號),進行塑膠製品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9)之異味污染物採樣一袋,檢測結果為3,09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18<h≦50) 標準值2,00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4/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18日派員至金長榮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塑膠手套生產作業,稽查廢棄物貯存區時,發現D-1801、R-0403、D-0901、D-2399、R-0201(廢手套、PE袋)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代碼。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7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經查貴公司從事塑膠手套生產作業,查核現場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所產出廢油泥,以1公噸塑膠桶及53加侖鐵桶盛裝,堆置於廠後空地,惟前揭廢棄物未依規定每月上網申報其產出、貯存情形。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7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經查貴公司從事塑膠手套生產作業,查核現場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所產出廢油泥,以1公噸塑膠桶及53加侖鐵桶盛裝,堆置於廠後空地,惟前揭廢棄物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8/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貴公司靜電集塵器(編號:A010)發現現場監測儀表廢氣入口溫度(位置:設備旁)操作數值為61℃,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靜電集塵器(編號:A010) 廢氣入口溫度設計值:130,操作值:70~130 ℃不符合,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4/07/03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1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10/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09/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1/10/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