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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612975

共 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8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6,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業經本局於113年4月17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貴公司於113年5月24日未具文號函送改善完成報告書及水質檢測報告向本局辦理恢復原許可申請濃度,本局於113年6月3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一)T01-01收集池1-pH測值8.5(許可核准範圍:6~12)及鋅測值0.134mg/L(許可核准最大值:5mg/L),(二)T01-02收集池2-鋅測值1.19mg/L(許可核准最大值:5mg/L),(三)T01-03收集池3-懸浮固體測值4,040mg/L(許可核准最大值:450mg/L),上述僅(三)T01-03收集池3懸浮固體測值仍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5/08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3年4月17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貯留許可文件(一)T01-01收集池1-pH測值12.6(許可核准範圍:6~12)及鋅測值114mg/L(許可核准最大值:5mg/L),(二)T01-02收集池2-鋅測值11.6mg/L(許可核准最大值:5mg/L),(三)T01-03收集池3-懸浮固體測值775mg/L(許可核准最大值:450mg/L),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4/0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6月29日執行污染源督察作業結果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296巷6弄57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833-07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2年6月29日派員前往查核,經現場督察發現有下列缺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分述如下:(一)現場比對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流程,發現廢水經綜合貯槽(T01-3)後進入膠羽池(T01-6),與許可登載廢水經綜合貯槽(T01-3)後進入混凝池(T01-4)及pH調整池(T01-5)之流程不符,違反本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二)現場查核該事業製程原物料使用情形,發現製程實際使用原物料有防銹粉、研磨劑、脫脂劑、強排劑、收尾劑、鹽酸、太古油及氫氧化鈉,與許可登載原物料僅使用硫酸、氫氧化鈉及人造磨石不符,違反本法第20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與許可登載流程及原物料不符部分:貴公司已於112年11月1日丁環水字第1120005號函提出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流程及事業製程原物料使用情形之許可證變更,經審視許可證流程圖及變更內容皆已針對違規項目變更,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4/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6月29日執行污染源督察作業結果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296巷6弄57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833-07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2年6月29日派員前往查核,經現場督察發現貴公司集水槽(T01-2)查有未核定管線2條,管線上各有2個開口,廢(污)水可藉前述未核定管線排放於周界外承受水體,現場會同事業代表以紅色食用色素確認前述流向無誤,同時違反本法第20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該違規係屬刻意行為,應依違反本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認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責令貴公司停止排放廢水依貯留許可核准事項運作。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09/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產出之集塵灰(D-1099),未登錄於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09/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無機污泥(D-0902)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0/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丁王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8338-SM車輛於108年9月5日9時50分行經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135號(明維加油站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8/05/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檢驗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