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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522210

共 1,24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1 - 150 筆)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8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20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0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1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2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3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3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3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3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3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4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5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6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6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6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6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7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8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30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2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2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2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3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4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5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6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2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0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1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2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3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1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2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5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5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5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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