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裕建設七堵區大華段(111基府都建字第006號)地上7層房屋新建工程(河畔御景)
統一編號:86687182
共 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 筆)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罰鍰金額
- NT$40,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一.桂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桂裕建設七堵區大華段(111基府都建字第006號)地上7層廠房新建工程(河畔御景)」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程),該公司業於111年11月22日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經本府112年1月30日府授環水貳字第1120360169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市環保局前於113年8月6日至「桂裕建設七堵區大華段(111基府都建字第006號)地上7層廠房新建工程(河畔御景)」進行稽查作業,依前揭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施工期程為第二階段(112年1月30日至114年7月18日),應設置砂包、圍籬防止逕流廢水漫流;惟現場圍籬破損、無堆置砂包,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妥善收集廢(污)水。
- 裁罰機關
- 基隆市
- 處分日期
- 2022/11/29
- 罰鍰金額
- NT$4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市環境保護局前於111年9月30日至「桂裕建設七堵區大華段(111基府都建字第006號)地上七層房屋新建工程」稽查,經查現場進行整地工程,並未於該階段設置塑膠材質沉砂池(E1),現場尚無設置任何沉砂池及相關導雨設施收集及處理逕流廢水,與核准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不符,未依規定確實設置沉砂池及導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