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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8178403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2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有廢水回收至製程使用,惟進流端(T01-01)設置進流水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損壞,前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12/30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19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00業,經本局於106年6月19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發現貴公司因鍋爐油槽破裂,導致重油外洩,經廠內排溝流至廠外,再經廠外水溝流入地面水體,現場已會同貴公司人員於廠內排溝及廠外地面水體確認重油來源無誤,現場已拍照存證。據貴公司人員表示於106年6月17日已發現有油氣味,惟未發現洩漏。貴公司疏漏重油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向本局通報,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現場開立違反水污染防治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高市環稽字第000026號),由貴公司人員收執,限期貴公司於106年6月21日14:00前清理改善完成,本局於106年6月21日14:10執行複查,貴公司尚未清理改善完成,本局爰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或補正執行準則」予以延長限期改善期限至106年6月22日14:00前清理改善完成,本局於106年6月22日14:00執行複查,貴公司已完成清理,現場認定改善完成,本局不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法防治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12/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8/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1/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1/04
罰鍰金額
NT$14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