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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漢企業有限公司-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

統一編號:97135216

共 1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4 筆)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1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之「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管制編號:P108P6Z036-1),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10年11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本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現場查核,經查該工區物料堆置、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拆除作業未有相關防制措施等,共查核缺失計點共計40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停車場(本市大寮區華東路XX-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將營運紀錄存放於核發機關許可存放之地點(即本市小港區高坪XX街1XX號X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
違規情節
案係本市大發工業區辦理例行性稽查,本局於105年12月22日派員現場稽查,經查貴事業係公告應回收業,非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之事業,惟現場發現場內堆置散熱管,數量約60至70公噸,據貴事業人員周○○表示,該批散熱管係於數年前購買,經判定係屬來自事業,前開情形貴事業未取得再利用登記檢核身分即收受散熱管(廢單一金屬料)之行為,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八、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廠內之水洗設備及水溝,有殘存之廢塑膠混合污泥,惟該廢棄物未依規定提報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場區內堆置廢鐵桶、未清洗之廢貝克桶及廢塑膠,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09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大寮區華東26號場址,發現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將清除之廢貝克桶(D-0299)未經過許可貯存於廠內。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1/2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2/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