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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8801 - 288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貴單位「臺灣電影文化園區-國家電影中心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7F6200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二)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三)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缺失10點。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總計達34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或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4.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總計達22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1,4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惟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於排放口採樣送驗,檢驗結果:pH4.8(限值:6.0~9.0)、懸浮固體2,710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15,800 mg/L(限值:100 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惟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048號),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經本局以行政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核107年1月份至107年10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逾期申報107年8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日期:107年9月11日)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逕行貯存及轉運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657號),經查有下列違規情形:一、貴公司原登記代表人為康玉鳳、所在地為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4段194巷10號,查於106年11月2日變更分別為黃淑華及臺北市萬華區萬大路331號10樓,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向本局辦理許可文件變更。二、原核准設置之清除機具(車號:8913-MR)於107年4月18日過戶予其他公司(玖五土木包工業),惟未檢具變更申請表及變更事項向本局提出申請。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慶榮企業社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40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19/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號),本局於107年11月21日查詢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車籍查詢系統,發現以下違規情事,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向本局辦理變更:一、貴公司原登記負責人及營業地址為林秋琴及本市板橋區中山路2段359號4樓,惟於106年12月15日變更為賴平霖及本市土城區延壽里延壽路25號5樓。二、原核准清運機具(車號:S5-899),已於107年4月3日變更為KEC-0362。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新茂企業社廠房面積2,518平方公尺,單批產量超過500公斤,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新茂企業社廠房面積2,518平方公尺,單批產量超過500公斤,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營業場所(浪漫居酒屋)營業項目登記為餐館業,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之「視聽歌唱業」者,於禁止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供人歌唱。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天車)進行污水下水道管線工程作業,惟未備妥主管機關核准之夜間施工文件備查,且未採取適當防治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使用動力機械未採取適當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橋拆除工程」,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破碎機具等)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雖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台電南區營業處107年甲工區配電管路工程」,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雖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107年度新北市轄區道路、橋梁改善工程(第二期)-中和區及永和區4所學校周邊人行道改善工程」,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山貓) 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雖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竣輝工程有限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破碎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雖備妥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夜間施工許可證明文件備查,惟施工現場仍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雙喜越南餐廳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惟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禁止行為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逕行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雙喜越南餐廳人員於稽查過程中,派出數名人員妨礙檢查。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處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型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嚴重積塵及泥濘),記10點。3.工地出入口:出入口僅設置壓力不足水管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至出入口嚴重髒污,視同無防制設備。以上缺失記點總計達30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10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4點。以上缺失記點總計達34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前往貴局主辦之「淡海輕軌運輸系統計畫第一期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3FA****-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20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二)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違規情節
查新北市政府107年6月27日新北府衛醫字第1071171387號函核准貴院變更負責人為林恒毅(原負責人為馬漢光)在案,惟查貴院安康院區未於期限內(107年8月27日前)提出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水仙富御)放置於戶外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甲山林水立方)放置於戶外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宏盛新世界)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宏盛新世界)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崑益大謙)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莫札特)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慕山水)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歐樂市)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855-01號),現場製程作業中,惟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02)壓降為0.4mm H2O,與許可內容(10~100mm H2O)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908-R7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62-M6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R-269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ALC-2908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ASG-2210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BH-777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LV-6130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刨路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雖備妥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夜間施工許可證明文件備查,惟施工現場仍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壓路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雖備妥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夜間施工許可證明文件備查,惟施工現場仍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燃煤底灰)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載運之泥砂滲漏、掉落,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人行道,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092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存或轉運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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