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
共 11,94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601 - 36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4/03/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新竹縣新豐鄉福陽六街13號對面工地使用動力機械從事作業施工,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08654800號公告,各類管制區平日零時至八時、二十時至二十四時,例假日零時至十時、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4/03/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所有車輛於113年○○月○○日由柯○○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鎮○○縣道○○K時,為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關西分駐所攔查並通報本局,本局至現場發現前述車輛雖隨車持有「臺北市民間建築工程營建剩餘資源運送處理證明文件」,惟該文件所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18號2樓)至處理地點(新竹縣寶山鄉水仙路18-1號)之運送路線(上開證明文件提供之路線)與現場攔查位置路線不符;另依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簡字第116 號判決所載:「……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既規定,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則證明文件自應以足供表彰係該清除機具所載運剩餘土石方之實際情況為必要,則證明文件本即應力求填寫完整,始能隨時接受稽查,用於環保主管機關稽查時立即能認定證明文件與清除機具所載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是否相符,始能杜絕載運非法廢棄物,以符立法本旨。……」,爰貴公司未隨車持有「正確載明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車輛,由鍾○○於111年○○月○○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鄉○○段○○小段○○地號時,為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富興派出所攔查,並通報本局,本局至現場稽查時,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25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2日(五)9時30分至善江南呆丸銅板美食進行稽查,並針對周界異味採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1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排放標準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依據貴公司112年12月11日112志二字第112121101號函,貴公司湖口二廠(管制編號:J59B4033)於112年9月19日辦理P001管道氮氧化物固定空氣污染源定期檢測及申報,惟貴廠檢測當時污染源天然氣使用量(天然氣用量需達0.64~0.8(千立方公尺/小時))未達檢測計畫書(表AP-ST4)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2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4/03/2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4/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攬○○拆除工程,該工程屬環境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營造業,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經本局113年○○月○○日稽查本案工程已拆除完成,而貴公司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前逕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攬○○拆除工程,該工程屬環境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營造業,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經本局113年○○月○○日稽查本案工程已拆除完成,貴公司於工程施工期間未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20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所有車輛,由彭○○於112年○○月○○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至本縣○○鎮○○段○○地號,於前揭地號為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新埔派出所及本局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有車輛(車號:667-RB)於112年12月1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98-RN)於112年11月8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26-W7)於112年11月9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79-H9)於112年11月14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97-QC)於112年12月20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車輛(車號:6F-022)於112年11月8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行號於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三段343號進行洗車作業時產生噪音,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31日派員稽查實測音量超出噪音管制標準,依法限期於113年1月7日23時00分前改善完成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8日進行複測,實測均能音量為69.1分貝,仍超出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日間音量管制標準(67分貝),本府環境保護局依法告發。於113年01月14日11時45分進行第二次複測,實測均能音量為69.0分貝,仍超出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日間音量管制標準(67分貝),本府環境保護局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五段215號工地使用動力機械從事作業施工,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08654800號公告,各類管制區平日零時至八時、二十時至二十四時,例假日零時至十時、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自強三路與成功九街交叉口使用動力機械從事作業施工,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08654800號公告,各類管制區平日零時至八時、二十時至二十四時,例假日零時至十時、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389號旁工地使用動力機械從事作業施工,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08654800號公告,各類管制區平日零時至八時、二十時至二十四時,例假日零時至十時、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自助洗車場,於公告(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時段內提供消費者使用高壓沖洗設備致妨礙安寧之行為,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竹北市高鐵六路與隘口三街附近工地使用動力機械從事作業施工,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5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08654800號公告,各類管制區平日零時至八時、二十時至二十四時,例假日零時至十時、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二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DZ-628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測定噪音分貝值98.9分貝,超出此路段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90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T8-8668)後車斗垃圾掉落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車輛(車號:BAT-2133)違規隨地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4/03/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ES-6816)違規隨地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D-222)於113年1月10日行經橫山鄉內灣村永豐橋頭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51-HG)於113年1月17日行經橫山鄉內灣村永豐橋頭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02-RD)於113年1月18日行經橫山鄉內灣村永豐橋頭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車輛(車號:KEQ-2061)於113年1月15日行經橫山鄉內灣村永豐橋頭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院所有車輛(車號:PAA-801)於113年1月12日行經橫山鄉內灣村永豐橋頭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院所有車輛(車號:676-WB)於113年1月26日行經橫山鄉內灣村永豐橋頭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02-BH),於112年6月21日本府環境保護局路邊攔檢經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超出法規排放標準,案經本府裁處並通知櫃公司限期改善,復未於112年8月31日之期限內接受複驗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F-151)於113年1月17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1.9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6m-1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所有之車輛由陳○○於113年○○月○○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至本縣○○鎮○○里○○路,於前揭地號為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新埔派出所及本局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AUL-1755)違規隨地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4/03/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2月8日現場查核,經查1.生物槽1、2搬遷,舊管未封閉。2.緩衝槽T1-06拆除。3.設置新生物槽將T01-04、T01-05合併,且設有新備用管輸送至快混槽未標示。4.T01-07生物槽後設有新生物槽4未標示,許可無該槽體。5.T01-08緩衝槽2拆除。現場查核情形均予許可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4/03/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車輛(車號:NMA-5517)違規隨地吐檳榔渣。
- 處分日期
- 2024/03/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車輛(車號:KES-9898)違規隨地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4/03/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所有車輛,由陳○○於113年○○月○○日載運剩餘土石方,欲從苗栗縣○○鎮○○街之工地送至本縣寶山鄉○○路○○工程,於新竹縣寶山鄉○○路與○○路口為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及本局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所有車輛,由劉○○於113年○○月○○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至本縣新埔鎮○○里○○路○○段,於前揭地號為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新埔派出所及本局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所有之車輛,由許○○於113年○○月○○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至本縣○○鎮○○里○○路,於前揭地號為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新埔派出所及本局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所有車輛,由張○○於112年○○月○○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至本縣新埔鎮○○段○○地號,於前揭地號為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新埔派出所及本局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3/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C-733)於112年12月26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92-RV)於112年12月27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F-5357)於112年12月27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07-X5)於112年12月28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L-8879)於112年12月28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3/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02-VA)於112年12月29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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