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101 - 61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4/06/29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至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經查其A-3701貯存區有標示廢棄物名稱,惟C-0301及R-0208等廢棄物未標示廢棄物名稱,再查A-3701未依規定分類編號及標示廢棄物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並於A-3701貯存區發現貯存3袋廢棄物(太空包裝),經詢問貴公司人員表示為廢紙,故貴公司未依規定將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貯存,另查其B-0399廢棄物亦未標事業名稱、種類、貯存日期、有害特性標示,且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及以四周採用抗蝕及不透水材料構築,且未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等設備,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5條及第11條第1款、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12月6日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李○○已於112年7月17日離職,惟貴公司於112年11月8日方申請核備代理人為林○○,未依前揭管理辦法於15日內提報專責代理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298-8A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5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KLD-8365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5.4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5489-RV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5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453-QY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6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9837-ZP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4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於113年5月24日7時43分派員現場稽查,發現工地內有一台砂輪機及一部貨梯正在作動(動力機械),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4/06/28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5月3日派員進場查察並於放流口處採樣,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 316 mg/L (標準限值:10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人員至貴廠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PSV-308F13、背景值2.33 ppm、檢測值3,402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公私場所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值不得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前開製程廢水收集溝渠(T01N01)液面與大氣接觸,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3,141 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8條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反映貴公司有排放廢水至大排水溝之情事,本局為辦理稽查作業,爰攜帶證明文件進入貴公司廠房檢查廢棄物(廢水)貯存情形,惟貴公司人員不配合本局稽查,又請本局人員離開貴公司廠房並將大門關閉深鎖,貴公司規避檢查之意圖明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陳○○,清運本市仁武區八德一路某處工地之營建混合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599),載運彰化縣福興鄉福金段929地號非法傾倒,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廠周邊泥沙、泥漿、污水未妥善清理,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傾倒污染物,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亂倒一般廢棄物。(大量)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上址餐廳(品珍緣)油漬未妥善污染防制,致流入水溝,污染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花盆)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溝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派員審視113年5月4日07時44分時段影片,發現工地內使用吊車(動力機具)進行吊掛作業,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1月12日22時50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109號稽查,該址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發現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洗衣機等動力機械從事烘衣作業,涉違反旨述公告事項一、(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烘、染之商業行為。但於第三類或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內使用或操作者,不在此限。」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3年4年5日13時20分發現於本市鳥松區美山路19巷20弄旁排水溝有股乳白色泡沫廢水排放,經查為貴公司廠後排放口所排放,人員立即採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係從事豆漿製造,現場正進行清洗廠區作業,惟清洗之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即排出廠外,致乳白泡沫廢(污)水有污染排水溝情事,水質化驗結果:水溫37.2℃(標準限值:35℃)、懸浮固體167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及化學需氧量394mg/L(標準限值為100mg/L),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經沿線巡查發現係貴公司廠後所排放。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係從事葉黃素、魚油、B群…等保健食品製造作業,部分膠囊使用紅色色素上色於外膜,廠區內設置有一座油水分離槽,惟現場清洗紅色食用色素桶槽之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即排放出廠,水質化驗結果:懸浮固體41.3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及化學需氧量15400mg/L(標準限值為100mg/L),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進行鳳山溪巡查,經本局於113年5年23日10時54分發現美庄路橋下涵口有大量白色泡沫廢(污)水排入鳳山溪,經沿線追查上游發現貴公司雨水道正排放白色泡沫廢(污)水,人員立即採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係從事食品加工作業,據公司人員表示稽查當時廢(污)係來自於廠房2樓配膳蒸烤區因清洗地板所產生,未收集至廢(污)水設備處理,逕流至雨水道並排出廠外,經採樣水質化驗結果:懸浮固體88.8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及化學需氧量346mg/L(標準限值為100mg/L),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本局列管之清運機具113年4月異常名單,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31-Y3(為本局核准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於113年4月27日行經台61線福興交流道,惟與「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異常樣態均為「今日無軌跡回傳」,週確認作業說明「本日無啟動」,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故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有任意拆裝、切斷電源或故意中斷通訊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於113年6月17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查,發現貴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於113年1月29日離職後,已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本局備查,惟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5
- 罰鍰金額
- NT$58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3月22日派員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113)異味官能檢測,管道高度36公尺,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值為2000,管道檢測實測值為174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自承是(20)日(M01製程)為停爐狀態,廠內員工進行清潔保養,在清理過程中,因人員便宜行事使用高壓空氣來進行輸送管線及周邊設備清潔,惟因操作不慎導致粉塵收集槽(即裝車站)大量粉塵傾洩,雖立即停止作業並立即灑水抑制,惟效果不彰,致粒狀污染物經廠房開口處及屋頂逸散至廠房外,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4/06/2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4月6日11時15分派員至本市大樹區瓦厝街OO號稽查,於貴公司廠房門前發現有乳白色廢(污)水由截油槽溢出至門前水溝內,立即進行採樣送驗,經查貴公司係從事豆漿、豆腐、等豆製品加工製造,廠區內設有多道廢(污)水處理設備(調勻槽,曝氣槽、沉澱槽、袋濾器...等),惟前端截油槽堵塞致部分廢(污)水未完全收集處理致後端廢(污)水設施而溢流出廠外。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上開廢(污)水經化驗結果:懸浮固體107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611mg/L(標準限值為100mg/L),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現場貴公司已立即停止排放,並清除截油槽設施內污塊,清除後已無廢(污)水溢流出廠情事,現場認定改善完成,本局不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經查貴公司位於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帆布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4/06/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水池造景)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3月28日派員稽查土壤中間處理程序(M01)發現廢氣焚化爐(A001)二次燃燒室溫度稽查當時上午11時40分為770˚C,不符許可核定範圍860~960˚C,且查核監控儀表發現當日0時至稽查當時上午11時40分溫度皆介於700至800˚C,未能有效處理廢氣,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9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3月28日派員稽查土壤中間處理程序(M01)發現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A002)未注入消石灰及尿素,防制設備未正常運作以去除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另集塵器(A002)壓差為9mbar,不符許可核定範圍1~2mbar,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3月28日派員稽查土壤中間處理程序(M01)發現熱脫附處理後之土壤應經密閉式螺旋輸送機輸送,惟現場輸送機有2處蓋板開啟,粉塵逸散於大氣,涉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BS-60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LL-296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LF-250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063-XY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ED-660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HAB-87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EF-6006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056-UK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LM-688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EB-8706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435-AP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503-BU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EH-700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4/06/24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228-Y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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