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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企業社

文號
40-106-05000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5/15
違規日期
2017/04/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飼料製造,收受動物性廢渣再利用做為飼料之原料,屬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事業,未依「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規定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本局申請核發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並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後庄村後庄路一六巷三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後庄村後庄路一六巷三七號
統一編號
1089386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