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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揚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廠

文號
30-104-10000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5/10/01
違規日期
2015/09/07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放流水標準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8條之1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46條之1、第66條之1、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大和路一之一○號
統一編號
80654516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