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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鹿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3-05002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5/07
違規日期
2024/03/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餐飲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24日派員於周界外採得1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173,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四六之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46之2號
統一編號
9379683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