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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14
- 處分日期
- 2025/02/18
- 違規日期
- 2024/11/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8,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成鴻發畜牧場位於本縣崁頂鄉越溪段610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本府於113年11月22日1時30分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3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88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港東村龍港路七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段61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