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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兆豐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

文號
30-107-070004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18/07/16
違規日期
2018/03/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花蓮分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固液分離機)故障未操作且已雜草叢生,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操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鳳林鎮林榮里永福街二○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鳳林鎮林榮里永福街二○號
統一編號
2818456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