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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4/04/10
- 違規日期
- 2024/03/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餐飲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24日派員於周界外採得1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173,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四六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四六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