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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60021
- 處分日期
- 2020/06/23
- 違規日期
- 2020/05/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5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固定污染源「灰鐵鑄造程序(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 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壓降為2.5㎝H2O,「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M02)」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8) 壓降為32.5㎝H2O,皆與許可證規定操作範圍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另「灰鐵鑄造程序(M01)」污染源澆鑄成型設備(E017、E010)運作時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未運作( 經督察方開啟),污染源砂心模製造區(E113~E116)運作時,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未有效由上方集塵罩收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二九五、二九九、二九三、二八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上村萬丹路三段二九五、二九九、二九三、二八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