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1766094
共 1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1 筆)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5/02/1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從事鋼鐵鑄造業,屬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3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時,現場污染源製程作業中,未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4/02/2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公司廠內M02製程設備使用過程洩漏混有潤滑油之廢水,經由廠內排水溝流出至廠外地面水體(本縣水污染管制區)之情形,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6/11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豪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從事灰鐵鑄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場外排水溝有油漬,經查發現係由貴公司流出並流經雨水溝至場外地面水體,貴公司於水污染管制區有排放廢油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灰鐵鑄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1日派員前往萬丹大排上游查核(萬丹鄉大信路座標:22.619032,120.478850處),發現水面有浮油,經查發現係由貴公司攻牙機製程機械後方有太古油濺出並流經雨水溝至場外地面水體,貴公司於水污染管制區有排放廢油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6/23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5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固定污染源「灰鐵鑄造程序(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 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壓降為2.5㎝H2O,「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M02)」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8) 壓降為32.5㎝H2O,皆與許可證規定操作範圍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另「灰鐵鑄造程序(M01)」污染源澆鑄成型設備(E017、E010)運作時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未運作( 經督察方開啟),污染源砂心模製造區(E113~E116)運作時,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未有效由上方集塵罩收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1/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係從事鐵鑄件基本金屬製造業,經勾稽106年1月至106年10月申報資料,產生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廢鑄砂(R-1201)、感應電爐爐碴(R-1204)、噴砂廢棄物(D-2407)、廢活性碳(R-2408)、廢油漆、漆渣(D-1701)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未正確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5/10/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5/10/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4/01/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2/07/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2/04/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