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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8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8/06
- 違規日期
- 2019/02/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11日、12日派員於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分別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值3,090及13,000均超過排放標準(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繁昌村中山路一五○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繁昌村中山路一五○之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