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609813
共 4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0 筆)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5/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所屬清運車輛於114年1月14日有出車載運廢棄物,惟查無該清運機具於該時段之軌跡資料,且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即時追蹤系統異常情況,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3/09/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於6月25日至28日期間向本局申請車號D9-0960之車機移機至BNK-3978作業,本局於112年6月27日核准,惟查車機於6月24日即從D9-0960車輛拔除,移機期間仍以無裝置GPS之車號D9-0960車輛載運死廢畜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3/01/0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前經本局發現於109年底有收受來自彰化縣之死廢畜禽化製聯單資料,仍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發處分。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9/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屏東縣長治鄉中山路150-7號從事飼料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鍋爐蒸氣程序(M02)作業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10)未正常操作,集塵器壓降操作值已逾壓降表最高上限,無法判定讀數,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監測設施正常運作,與所申領之許可證操作條件範圍3~50cmH2O不符,亦未在許可百分之十容許之差值範圍內,貴公司有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63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委由頭車駕駛,牽引尾車載運「動物屍體」進入慈宏公司,隨車攜帶之化製處理紀錄表之日期為110年12月8日,非隨車證明文件,頭車駕駛未攜帶隨車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49條第2項規定進行告發裁處,案係慈宏公司委由頭車駕駛執行,故將依該法進行告發裁處。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8/11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申報死廢畜禽(R-0112)之再利用聯單、收受貯存、原料使用、處理後聯單及營運紀錄等數量,明顯有申報錯誤致質量不平衡情形,110年12月份營運紀錄亦未申報;另查有109年起收受來自彰化縣畜牧場死廢畜禽(R-0112)聯單資料,迄今尚未申報營運紀錄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7/15
- 罰鍰金額
- NT$7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日執行排放管道異味檢測(P101),後續檢測結果依法辦理,經本府環保局抽測P101煙道異味檢測值為733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2.本局會同廠方人員執行採樣作業,稽查當時飼料製造程序,製程設備及污染防治設備均正常運作。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3/16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違法事實: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13日派員於該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值為3090,超過排放標準(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第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2/02/2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一)收受雲林縣暢展實業有限公司轉運之死廢畜禽再利用,未依規定接收廢棄物聯單亦未申報相關廢棄物收受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二)另本局於110年12月10日攔查載運死廢畜禽車輛(頭車:KAN-9100、尾車:50-YH),查為該公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審驗通過之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惟查未依規定維持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3月29日派員督察發現,未依據核准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登記事項,定期記載包括原水池(T01-01)等多項處理單元之操作參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7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09年10月至110年6月死廢禽畜(R-0112)每月網路申報資料,貯存量未申報或申報為0,惟收受量(再利用聯單、處理後聯單、營運記錄三項合計)與原料使用量並不一致,明顯申報資料有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7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其110年5月至7月未依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內容詳實記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211)之壓降值,又貴公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其木材鍋爐正開啟運轉中,惟鍋爐入料口處見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情形,與貴公司所申領之M02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12日派員於貴公司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42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罰鍰金額
- NT$73,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9日派員查核,其場內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污水至公共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05/11
- 罰鍰金額
- NT$1,76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長治鄉繁昌村中山路150之7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11日及110年2月14日分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產生之廢水有未經處理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之1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04/0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110年2月28日23時10分有明顯粒狀污染物自場內排放至大氣中,該公司未妥善收集污染物,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飼料製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抽測P101煙道異味檢測值為55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10/19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區旁空地堆置數十包太空袋盛裝之爐渣,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有防止雨水及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10/15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核飼料製造程序(M01)各項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其中洗滌塔(A102及A105)馬達過熱故障,致無法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7/17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0日派員於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值13,00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3/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廠方人員表示於下午2:00開始運轉,於廠外目測判煙,排煙不透光率40%,超過排放標準不透光率2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地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作業,稽查發現爐渣貯存區混雜有動物性殘渣,污泥貯存區混雜有木柴,未依規定分類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2/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廠區外堆置污泥,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20/02/05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1月11日派員會同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慈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13,000,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9/09/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1月15日、16日派員於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之排放管道(編號P201)採集戴奧辛污染物樣品3組,平均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0.879ng-TEQ/Nm3,標準值0.5ng-TEQ/N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30日前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貴公司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出,依據空污法第81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9/08/0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11日、12日派員於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分別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值3,090及13,000均超過排放標準(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日督察時,現場正運作中。會同該公司代表陳小姐於廠內督察,查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 旋風分離器(A201、A202、A203),其共用集塵器設備壓降21mmH2O(30〜90mmH2O),惟查核其紀錄為48mmH2O;另飼料製造程序(M01)旋風分離器(A101)集塵器壓降<0mmH2O(30〜90mmH2O)、洗滌塔(A102)之洗滌液流率1900立方米/小時(500〜1900立方米/小時)、洗滌塔(A103)之洗滌液流率900立方米/小時(500〜1900立方米/小時)、洗滌塔(A104)之洗滌液流率1850立方米/小時(500〜1900立方米/小時)、洗滌塔(A105)之洗滌液流率500立方米/小時(500〜1900立方米/小時)、旋風分離器(A106)壓降<18mmH2O(30〜90mmH2O)、旋風分離器(A107)壓降36mmH2O(30〜90mmH2O);吸附設備(A108)集塵器壓降>100 mmH2O(20〜80mmH2O),其中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之(A201、A202、A203)共用集塵器壓降、飼料製造程序(M01)旋風分離器(A106)集塵器壓降<18mmH2O(30〜90mmH2O)、(A108)集塵器壓降>100 mmH2O(20〜80mmH2O)均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另飼料製造程序(M01)旋風分離器(A101)集塵器壓降<0mmH2O(30〜90mmH2O),其操作設備應使用而未操作或故障,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後續將請屏東縣政府依規裁處。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1月15日、16日派員於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之排放管道(編號P201)採集戴奧辛污染物樣品3組,平均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0.879ng-TEQ/Nm3,標準值0.5ng-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12/2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保局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工作人員於投入燃料時將一般廢棄物(廢包裝袋)一併投入(操作許可證核可燃料為廢木柴),未依操作許可證規定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4項規定及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7/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6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當時製程操作中,未依規定每日填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項目(原料、燃料或產品產量之操作產製紀錄、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1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會同業者代表勘查廠區,其新設之廢水處理設備於106.11.6取得屏東縣環保局屏環水字第10633977500號函試車許可並應於107年2月4日前完成試車及功能測試,惟該廠於106年11月試車前舊有之廢水處理設備,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廢(污)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亦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規定,函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發現其廢水處理設備產出有機性污泥(D-0901)以太空包盛裝露天堆置於廠房外空地;燃材鍋爐產出之爐渣(D-1101)未盛裝露天堆置廠後方空地及袋式集塵器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部分散落於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旁空地,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12/07
- 罰鍰金額
- NT$1,44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食品製造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水溫檢測值42.8°C,標準值38°C;懸浮固體檢測值471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690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廠內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原放流口前端廢水處理設備已未使用;新的排放許可申辦中,廢水已從新的放流口排放),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08/3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署於106年7月6日執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委託採樣及檢測計畫暨民眾陳情案件督察,於旨揭公司廠區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進行採集異味污染物作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濃度值7,330超過排放標準(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03/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月13日執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委託採樣及檢測計畫暨民眾陳情案件督察,於旨揭公司廠區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進行採集異味檢測作業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之排放管道(編號P201)進行採集粒狀污染物檢測作業,其管道粒狀污染物測值60mg/Nm3符合排放標準(100mg/Nm3),惟管道異味測值4,120超過排放標準(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7/02/24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之製程廢水設有1套生物化學處理設施,督察時操作中,廢水採批次排放,勘查時無廢水排放,惟其廢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及污泥產生、貯存,未依規定按次記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6/05/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5/05/07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5/04/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4/11/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4/11/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