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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2/18
- 違規日期
- 2021/09/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事業廢棄物申報管理系統,經查陸德環保有限公司110年4月廚餘申報營運紀錄,與本縣事業列管單位(香又香餐盒食品有限公司)所產出之廚餘申報料不符,本局人員於110年9月28日至該香又香餐盒食品有限公司稽查,該公司表示產出之廚餘由陸德環保有限公司載運至本縣鳳林鎮中部衛生垃圾掩埋場,經查掩埋場進場紀錄,經比對後與香又香餐盒食品有限公司登載數量相同,另比對陸德環保有限公司營運紀錄申報量,比對後與香又香餐盒食品有限公司及本縣鳳林鎮中部衛生垃圾掩埋場登載量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自強路四七一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自強路四七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