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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00007
- 處分日期
- 2022/10/07
- 違規日期
- 2022/05/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公司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2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確實記錄活性碳更換頻率(活性碳吸附設備A005與A006每月需更換活性碳10次),核有未依許可登載內容操作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