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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屏南廠

統一編號:76025023

共 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6 筆)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5/23
罰鍰金額
NT$40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日執行設備元件抽測。2.該廠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1),本日會同環境部認可之檢測公司(高宇鑫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針對該廠設備元件進行抽測,抽測結果:(1)背景值3.09ppm、M02之E006-O02(洩漏原件編號)MMA(甲醛本稀甲酸)洩漏值13904ppm、E006-O04MMA洩漏值11366ppm。(2)背景值2.03ppmM02之F007-O07之MMA洩漏值36428ppm。3.共3點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物管制及排放逼準,洩漏管制值10000ppm,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依法予以告發處分。4.抽測結果:E006-O02(洩漏元件編號)之MMA(甲基丙烯酸甲酯)洩漏值13,904ppm、E006-O04之MMA洩漏值11,366ppm、F007-O01之MMA洩漏值36,428ppm。共3點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10,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2/23
罰鍰金額
NT$19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加工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2月22日派員於貴公司製程排放管道(P002)採集一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結果為1,30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標準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3/01/1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於111年7月22日會同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至貴公司屏南廠之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2),同步執行活性碳吸附設備(A005、A006)進、出口端採樣檢測,惟檢測結果顯示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削減率僅47.39%,未符合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屏府環空操證字第T0453-03號)削減率應達85%之規定。現場查核亦發現,貴公司屏南廠自111年5月26日後,僅於本次督察當下更換0.05公噸之活性碳外,其餘期間均未更換,惟依據其提供之活性碳更換紀錄表,仍按時記錄活性碳吸附設備(A005、A006)每次定期輪流更換10公斤,每月各10次,以上情形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3/01/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屏南廠之事業廢棄物申報情形,發現廢活性碳(R-2408)於111年5月、6月份各申報產出量為0.2公噸,且111年6月份申報貯存量為0.495公噸(現場僅有督察當下更換出的0.05公噸廢活性碳),均與廢棄物實際產出、貯存情形明顯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12/28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該廠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作業,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於111年5月26日南區督察大隊查獲活性碳吸附設備之吸附劑更換頻率不足,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依法告發處分在案。2.現場稽查時,該廠A005、A006活性碳吸附設備於111年7月起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內容進行更換吸附劑使用量,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相關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10/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公司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2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確實記錄活性碳更換頻率(活性碳吸附設備A005與A006每月需更換活性碳10次),核有未依許可登載內容操作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10/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屏南廠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26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110年5月至111年4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申報資料,自111年1月份起所有原物料使用量及主要產品產量等均未依規定連線申報,且廢活性碳(R-2408)之申報與實際貯存量長期有0.075公噸落差,明顯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元整。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12/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放流口設置之累計行流量計損壞,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亦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放流水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辨法第65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化工業,未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廢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量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水處理之文件。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7/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鍋爐產生之作業廢水以管線排入廠內水溝後併同生活污水納入屏南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先檢具但未採行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6/10/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6/10/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6/10/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5/06/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4/05/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3/11/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