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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4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4/17
- 違規日期
- 2024/03/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5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 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 ,包括土堆未完全覆蓋防塵網、運輸車輛於離開工地時未 以加壓沖洗進行輪胎清洗及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未 使用防塵網進行覆蓋,累計缺失扣點計24點,已違反空氣 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 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七○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荖濃溪(里嶺)伏流水統包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